公证遗嘱遗嘱人能否撤销-焦点关注

2023-02-16 11:15:00 来源:法务网

一、公证遗嘱遗嘱人能否撤销

公证遗嘱遗嘱人能撤销的。找法网提醒您,遗嘱人可以通过再次办理公证遗嘱,来撤销已公证过的遗嘱的效力。若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的,以最后的遗嘱为准。若有确凿证据证明公证遗嘱部分违法,经继承权益相关的人员申请撤销的,公证处应当予以撤销。

《遗嘱公证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公证遗嘱生效前,非经遗嘱人申请并履行公证程序,不得撤销或者变更公证遗嘱。遗嘱人申请撤销或者变更公证遗嘱的程序适用本规定。

第二十三条规定,公证遗嘱生效后,与继承权益相关的人员有确凿证据证明公证遗嘱部分违法的,公证处应当予以调查核实;经调查核实,公证遗嘱部分内容确属违法的,公证处应当撤销对公证遗嘱中违法部分的公证证明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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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公证遗嘱主要包括哪些内容

1. 遗嘱人的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、住址;

2. 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(名称、数量、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、抵押等);

3. 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;

4. 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;

5. 有遗嘱执行人的,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住址等。

三、公证处办理遗嘱需要材料

1.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;已出境的,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、通行证的复印件,已注销户口的,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;

2.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;

3.遗嘱书。

4.遗嘱公证申请书(申请书内容应包括:遗嘱人的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居所地、家庭状况、工作单位、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);

5.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、材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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